在這個星期裡, 看到兩個真實而令我有感觸的故事:
故事(一): 在海嘯期間, 一位英籍男士給海水沖走, 同時間有很多人也一起給海浪捲去, 其中一位瑞典籍的女士很驚慌, 一直用手撓著英籍男士的頸部不放, 這樣他們就不停下沉.....英籍男士內心很爭扎, 應該繼續讓那瑞典籍女士當水泡, 還是放棄她, 自己求生? 最後.......英籍男士推開了那女士, 升回水面而獲救, 而那瑞典籍女士被發現屍體, 她是懷有身孕的!!! 故事(二): 飛機師也是資深潛水員Dave 為了10年前已喪生的潛水員Deon的父母懇求下, 義務潛入很危險的271米深海底打撈Deon的屍體而失蹤. Dave 失蹤了4日, 今天終於找到他的屍體, 而他的身上的裝備是緊纏著那10年前喪生潛水員的屍體. 是冥冥之中有主宰嗎? |
這兩個故事, 一個是自己求生而放棄了兩條生命, 另外一個是義務為了安慰互不相識的人而掉了生命......
11 comments:
很不幸!
壞了自己的生命去救另一個生命,我覺得不值。可能你們看我是冷冷的,但是如果自己也不珍惜自己的生命,誰會呢?自己死了,也有很多為自己悲傷的人。
今早,也和教練爭論了很多關於生與死的問題。我知道我好像太理性,太不人道,但是在某些情況下,都是自私一點的抉擇為好。
不想講也要講,太理志的話有時只可以在心裡講,而不可以在人面前講,這真的會缺少"人味"的,要知道在妳身邊的人,會像妳這樣思考的有幾個?能接受妳這樣直來直往的又有幾個?這也就是人家擔心妳的原因!有時傻傻地,親和力會高很多啊!
got what u said, missing.cm105. but i still to be myself :)voice out what's in my mind, don't want to please anybody to change the tone...sure i will do so in working place...but it is blog...no need la...i not hurt anyone ma....
不過, 我贊成Elaine的, 我也不會講違背良心的說話, 在公司也是! 曾經有一位老闆級的問我覺得他怎樣? 我想也不想說, "哦沒什麼, 不過有點煩啫"!! 結果, 他沒有嬲我, 因為這是事實呀!
我只是想講,講真說話也要很有技巧,我也在努力學習中,要用一種人家比較容易接受的方法,像判死刑式的說法,真理也被認為是歪理,有些人的親和力很好,有些東西講了人家很受,同一翻說話自己講了,人家可能說你偏激.也不是違背良心,只是講說話時不可太過直來直往,大家努力吧!(其實我是最不懂的那一個:<)
我想,如果有一天,我們能和missing.cm105面對面談話,他一定被我們氣死 :P
不知我還有多久的命呢?天啊!>.<
和你遇上並不是難事,有的是時間。能不能做朋友,就要看我們的造化了。
不知道呢,到底同一件事情換了是我們,我們又會有怎樣的反應呢?要置身在現實的環境中,才會表現有真正的反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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